残奥委 [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奥委员会)、聋人体育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体育协会、聋人体育协会,各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
目前,国际体坛反兴奋剂形势依然严峻,不同程度波及到我国,残疾人体育领域内反兴奋剂工作也面临着同样挑战。在今年已进行的全国性赛事中,主办单位组织了抽测,有力保证了赛事的顺利进行。但我们也发现一些单位、个别人员对反兴奋剂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还不足,工作上还不到位,存在着极大的隐患和不好的苗头。
今年我国要举办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和多项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2011年还将举办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2012年还将组团参加伦敦残奥会,残疾人体育工作任重道远。为维护我国残疾人体育良好形象,保证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公平、公正,保护运动员健康,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领域内反兴奋剂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政府一贯坚持在体育运动中反对使用兴奋剂的立场,国务院为此颁发了《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政府反兴奋剂的立场和态度,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世界反兴奋剂工作的支持,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国家体育总局也制定了一系列反兴奋剂的规章和文件,并从管理的角度提出了“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在严禁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方面形成了制度化的保证。
各地负责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部门领导同志,要主动向残联分管领导汇报反兴奋剂工作,制定管理措施,并同所属运动队领队、教练和运动员签订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加强教育,从严要求,确保“零差错”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号1998年(12月31日)《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等文件,切实做好本地区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反兴奋剂思想教育工作,加强运动队食品、营养品、药品、医疗行为管理,避免误服、误用事件发生;要加强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坚持“三严”工作方针,确保本省市运动队反兴奋工作“零差错”。
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对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行为、对未履行责任,包庇、纵容非法使用兴奋剂及其他违反《条例》行为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中国残奥委员会 中国聋人体育协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