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委[2009]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体育协会(残奥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体育协会: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残疾人体育竞赛质量,促进残疾人体育项目发展,吸纳优秀裁判员从事残疾人体育裁判工作,提升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执裁水平,鉴于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上国内裁判员的优异表现,经我会领导同意,对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各项目裁判员进行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根据《2008年北京残奥会裁判员名单》(可在中国残疾人体育网站www.cpc2008.org.cn查询),按照《全国残疾人体育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条件,做好国家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的申报工作。
二、经中国残奥委员会审批合格后,原无国家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的裁判员可特批为国家残疾人体育B级裁判员;原具有国家残疾人体育B级资格的裁判员可特批晋升为国家残疾人体育A级裁判员。
三、各省(区、市)于2009年11月27日前将《国家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申请表》(可在中国残疾人体育网站www.cpc2008.org.cn下载)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至中国残联体育部。凡到期未报或未按要求申报者,不予评审。
联系方式
中国残联体育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86号 邮编:100034
联系人:张承林 传真:010—66580273
邮箱:tyb@cdpf.org.cn
附件:1.2008年残奥会裁判员名单
2.国家残疾人体育裁判员技术等级申请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