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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元超:我有能力支付妻子的治疗费用
[20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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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讯:2月13日,本报报道了章丘籍残疾人运动员郑元超为爱妻治病的事,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

    从一名“打工仔”到残奥会亚军,郑元超用自己的努力浇铸着闪闪发光的奖牌。他坦言,自己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更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残联的厚爱与帮助。

    遇到伯乐

    13日,郑元超向记者回忆起从事体育事业的历程:2004年,25岁的郑元超还是淄博一家工厂默默无闻的“打工仔”。就是在这期间,他的运动天赋被人发现,随后入选了淄博市残疾人田径队。在代表淄博市参加山东省残疾人运动会田径项目比赛时,他的卓越表现吸引了一个人的注意,他就是章丘市残联理事长翟英来。

    翟英来回忆,比赛结束不久,他就找到郑元超,双方一拍即合,接着郑元超作为济南代表入选省队。在郑元超看来,正是翟英来的慧眼识珠,才让他的命运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

    说起当初的情景,郑元超满怀感激:“自从入队以后,章丘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会去家中看望家人,章丘市残联每月按时为家人发放补助,这让我能全身心地投入训练。”郑元超说,在训练的日子里,各级党委、政府给了他莫大的关心和鼓励,残联领导经常给他和家人打电话嘘寒问暖,并帮助家人修缮了房屋,解决了许多困难。

    屡获佳绩

    北京残奥会成就了郑元超的辉煌。走下赛场,郑元超心里惦记着很多人,除了父母妻儿,还有教练、领队及各级残联关心和支持他的众多工作人员。郑元超说,残奥会期间,省残联、济南市残联和章丘市残联重点考虑并解决了运动员家庭的后勤保障,因此他才得以免除后顾之忧,安心投入训练。

    正是有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爱,郑元超多年来屡获佳绩——2006年,在世界残疾人体育锦标赛和第九届“远南”运动会自行车比赛中,取得了1枚金牌和1个第四名,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记一等功一次;2007年4月,在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自行车比赛中,取得了3枚金牌、2枚银牌,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08年9月,在北京残奥会自行车比赛中,获得1枚银牌和1枚铜牌,被省政府记一等功一次。

    对取得的这些荣誉,郑元超在感谢的同时还表示:“这一切都不是我一个人的,背后有许多人和我一起,在默默地付出汗水。”

    心有忐忑

    郑元超残奥会后载誉归来,家乡迎接他的依然是鲜花和掌声。见证他一步步走来的残联工作人员看在眼里,倍感欣慰。

    为表彰郑元超在国内外残疾人体育赛事中取得的成绩,各级为郑元超发放了奖金。此后,在普集镇的繁华地段,郑元超有了属于自己的新楼房。“各级领导待我什么样,我心里清楚,大恩不言谢,我要用好好的训练来回报。”郑元超说。

    “各级残联领导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的家庭比较富足。”在表示感谢的同时,郑元超还心怀忐忑,他说,出于很多考虑,他没有向记者透露收入,此前的说法有些不妥。“我有能力支付妻子的治疗费用,感谢好心人的关注,我们不想也没必要接受好心人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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