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任丘市四名残疾运动员受省政府表彰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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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任丘市残联7月4日消息:近日,省残联对参加“第七届全国残运会”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进行了表彰,任丘市郝丽千等四名残疾运动员在此次比赛中表现突出,为河北省争得了荣誉,受到了表彰。共获得奖金26.94万元。

郝丽千在此次比赛中勇夺三金一银, 河北省人民政府为其记一等功,并颁发23.3万元的奖金。

郝丽千是任丘市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青塔乡半边店村人,今年19岁,2006年4月在云南举行的《全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自行车比赛暨2006年全国残疾人自行车锦标赛》中,她分别获得女子CP4级5公里个人计时第一名,女子CP4级公路35公里个人计时赛第一名,女子CP4级场地3公里个人追逐赛第一名,女子CP4级场地一公里计时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此前,郝丽千先后在2004年和2005年获得全国自行车锦标赛上的八块金牌。

同时接受表彰的还有任丘市游泳小将刘策、石彦帅、王波。刘策在此次比赛中获得一枚铜牌,获得奖金2.54万元。自行车运动员石彦帅获得奖金0.66万元。射击运动员王波获得奖金0.44万元。

省政府给予郝丽千等残疾人运动员如此高的荣誉和奖励,不仅是对他们本人的鼓励,更是广大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生活态度的楷模和榜样。

来源:河北省任丘市残联 鲍丽娟/文
    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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