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
为提高我国残疾人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积极筹备参加2008年北京残奥会及2009年台北聋奥会,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12月28日开始组织第二批残疾人运动员进行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和报到时间
(一)田径、游泳、举重
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7月1日,共计187天
(二)聋人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网球
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4月18日,共计113天
教练员、工作人员需按各项目集训开始日提前一天报到,运动员需在集训开始日报到。
二、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集训地点及联络方式(见附件1)
四、说明及要求
(一)凡入选集训名单的运动员、教练员必须按时到指定训练基地参加集训。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书面报告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训练部,按照批准情况执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下期集训资格。
(二)所有集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残疾人集训队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三)运动员赴各集训基地时,应自备必要的训练、比赛服装及生活用品。
(四)集训经费由中国残联承担。
附件:参训人员名单、集训地点及联络方式 (点击下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