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 道
[2007-02-07]
    特奥柔道比赛规则是以国际柔道联盟(LJF)的柔道比赛规则为基础,并根据特奥运动员的运动生理特征而制定的。
      竞赛分组
    特奥柔道项目比赛按照特奥运动员性别、年龄进行分组,每组再按照运动员的体重级别进行预赛,最后按预赛成绩分成若干个不同能力的竞赛组别进行决赛。每组不超过8人。
      项目设置及规则的特殊要求
    1、特奥柔道比赛只设个人柔道项目。柔道比赛是一个相对危险性的项目,鉴于特奥运动的特殊性,有些比赛赛程可简化进行。
    2、运动员开始比赛的姿势分两种:"立技"(站立起势)和"寝技"(跪姿或坐姿起势)。
       "寝技"起势有两种姿势。
    1)从跪姿起势。
    2)两人相邻而坐,双手均成基本"抓握法"且双脚向前伸直。
      如果一名运动员由于其缺陷不得不以"寝技"比赛,另一名运动员必须调整其正常的站立姿势,而以"寝技"开始比赛。已经以"寝技"开始的比赛,必须以"寝技"继续进行。
    3、一般情况下,12岁以下年龄组的比赛时间为两分钟。12岁及以上年龄组的比赛时间为最少两分钟,最多三分钟,由组织方决定。
    4、被诊断有寰枢椎不稳的唐氏综合症运动员不能参加柔道项目比赛。
       场地、设备的特殊要求
    特奥柔道比赛场地与健全人柔道比赛场地基本相同,比赛区必须设在有弹性的地板或台上,至少为10× 10米,危险区应是比赛区周围的红色区域(至少1米),安全区应环绕比赛区和危险区(至少1米)。

   来源: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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