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图)
[2007-0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

 第十六条 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2000

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对今后十年体育运动的发展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规定。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老年人、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各类体育组织应当为他们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帮助。新建体育场馆要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特点。体育组织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

   国务院于1995年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广泛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丰富残疾人体育健身方法,培养体育骨干,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

    第三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三十七条 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加。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由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并下发。在“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目标中强调“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其主要措施是“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要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专门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周到服务;发展残奥、特奥、聋奥运动;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机构;办好2007年第十二届世界特奥运动会和2008年第十三届残奥会并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配套实施方案》(2006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配套实施方案》中阐述了“残疾人体育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以及具体措施,并明确了“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智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通过开展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立足社会、适当安置”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作体系、普及康复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多样化康复服务。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奥工作的意见》(2004

    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奥工作的意见》,全面阐述我国特奥事业的发展方向,确定了我国特奥工作的方针、政

  策,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特奥工作,改善智障人状况的各项措施。内容包括6个方面:

     一、充分认识特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特奥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特奥工作体系;

     四、组织培养特奥工作者队伍

     五、大力推进基层特奥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特奥活动

     六、拓展特奥运动项目,办好2006年全国特奥运动会,筹备并组团参加2007年世界特奥运动会。

 

 



 

 来源: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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